今天已經是第七天了
沒車的日子
依然性格
哈哈

上禮拜
媽的車子
被機車行老闆宣判了死刑(嗚...)
歷經十七個寒暑
這台車陪著媽走遍高雄

車子是在我四歲那年買的
經過六年跟著我們舉家自前鎮遷到左營
十多年對這台車子印象似有似無
只知最近一兩年常常進出車行

家離公司有段路
這台車是媽每天上下班代步的工具
現在...他壽終了(默哀)
但上班總得有車騎吧

決定
把現在自己騎的車
給我媽
反正家離學校不遠
腳踏車其實就很夠了
自己的車...當然靠打工囉
(其實想換新車XD)

好啦!我承認自己想換車
畢竟這台車子還是當初爸買給媽的
媽需要的時候當然就要配合囉!
至少這段日子...
我不必擔心髮型
被安全帽壓壞
哇哈哈哈!

我認為...
只要是自己的東西
有能力最好靠自己得來
即使當下沒有那種能力 財力 但只要肯願意爭取
我相信一切都是OK的
自己的東西用起來的感覺也比較自在
不受拘束

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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